就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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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辦理須知 一、符合以下條件者可辦理就學貸款: 1.家庭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者: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2.收入在114萬至120萬之間者: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半額補貼,半額由借款人自行負擔,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3.收入超過120萬元,但家中有二位以上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利息不予補貼,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
二、學生取得劃撥單後應上網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並預約對保時間及分行(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https://sloan.bot.com.tw),之後於預約之時間邀同保證人或法定代理人,攜帶學生及保證人之身分證、印章、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及劃撥單至預約之臺灣銀行分行辦理對保手續。(貸款金額需填寫劃撥單下方註明之可貸金額,補助金額請務必填0) ² 由父母雙方共同擔任連帶保證人。如父母不在婚姻存續狀態者,應由親權人(即監護人)擔任連帶保證人。 ² 本校每學年開放電腦教室並由專人協助指導新生上網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需準備戶口名簿、e-mail)。
三、身心障礙學生、殘障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需先至教務處辦理學雜費減免並領取新劃撥單,再持新劃撥單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對保手續。
四、特殊境遇婦女子女需先至輔導室辦理學雜費減免並領取新劃撥單,再持新劃撥單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對保手續。
五、在臺灣銀行辦完對保手續後,持經臺灣銀行蓋章之申請暨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及舊劃撥單,於通知時間到學校行政教學大樓B1辦理更換劃撥單手續並至郵局繳交差額。 ² 請將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三聯妥為保存,以便之後再度辦理時臺灣銀行可確認該教育階段已簽約。
六、如家中有已畢業兄姊曾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務必確認已向銀行辦理延緩還款手續或已按時還款,以免遭銀行退件。
☆ 記得銀行辦理對保手續完畢後,需再到學校更換劃撥單,就學貸款手續才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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